开曼群岛公司名称以英文名为主,中文可要可不要,如果需要增加中文的公司名称,另外要缴纳USD400. 开曼公司名称要求:开曼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
最低注册资本 : 标准的授权资本为50,000美元。
董事要求 : 必须委任最少1名董事,拥有任何国籍和具任何居所地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同时担任董事;董事的资料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披露,但这些资料不会被公开作公众查册。
股东要求 : 必须委任最少1名股东,拥有任何国籍和具任何居所地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同时担任董事和股东;股东的资料只需存档于注册代理人。
注册代理人 : 必须委任开曼公司或个人(有开曼居留身份)担任注册代理人。
注册地址 : 必须在开曼群岛(可以是邮政信箱)。
开曼公司注册后第二年的法律要求
周年股东大会 : 公司每年都必须举行最少一次的周年股东大会。
周年申报表 : 每年必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帐目和审计 : 公司毋须向公司注册处登记周年财务报告
每年还需缴纳给政府的费用是USD1980,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缴纳(括政府收费,注册地址及注册代理费)。
注册开曼公司双重避税,都称之为避税天堂。注册开曼公司的好处引起很多不同国籍的人纷纷设立开曼公司。